
院 校 概 述 | 歷 史 發(fā) 展
浙江財經大學創(chuàng)建于1974年,前身為浙江財政銀行學校,伴隨著改革開放大潮成長騰飛,先后更名為浙江財政學校、浙江財經學院、浙江財經大學,相繼獲批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博士學位授予單位、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
長三角新商科教育聯盟
院校概況:
浙江財經大學(Zhe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一所以經濟、管理學科為主體,多學科協調發(fā)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浙江省省屬高校,第二批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長三角新商科教育聯盟成員,具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授予權和外國留學生、港澳臺學生招生權。
截至2024年2月,學校有下沙、文華、翠苑和長安4個校區(qū),占地2300畝,總建筑面積57.06萬平方米(不包含下沙紫元生活區(qū));設有19個學院,1個教學部,1個獨立學院,2個研究院,2所附屬幼兒園、2所附屬小學、1所附屬中學,開設45個本科專業(yè);擁有2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2個一級學科博士點,10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8個專業(yè)學位碩士點;有在校教職工1800余人,專任教師1300余人;全日制學生20800余人(不含獨立學院)。
2024年4月24日
資料來源: 浙江財經大學_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學志
ChinaSchool.
浙江財經大學坐落在素有“人間天堂”美譽的浙江省杭州市,是一所以經濟、管理學科為主體,經、管、文、法、理、工、藝、哲等多學科協調發(fā)展的財經類高校。學校前身是創(chuàng)建于1974年的浙江財政銀行學校,1987年獲準成立浙江財經學院,1991年獲得學士學位授予權,2003年獲得碩士學位授予權,2012年獲批服務國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養(yǎng)項目,2013年更名為浙江財經大學,2014年獲批博士后科研流動站,2017年被列入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2018年獲批博士學位授予單位,2023年被列入浙江省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
學?,F有下沙、文華、翠苑和長安4個校區(qū),占地2300畝,總建筑面積57.06萬平方米(不包含下沙紫元生活區(qū))。設置有19個學院,1個教學部,1個獨立學院,2個研究院,2所附屬幼兒園、2所附屬小學、1所附屬中學。具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授予權和外國留學生、港澳臺學生招生權,在校普通全日制學生20800余人(不含獨立學院)。自建有諾貝爾經濟學獎文獻館、孫冶方經濟科學獎文獻館、政府管制文獻館、浙財文庫、專業(yè)經典閱讀文庫5個特色文庫。
學校堅持把人才作為核心資源,不斷提高師資隊伍實力。在校教職工1800余人,專任教師1300余人,正高級職稱190余人,副高級職稱370余人,具有博士學位專任教師880余人。設有應用經濟學、統(tǒng)計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擁有國家“萬人計劃”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國家“萬人計劃”教學名師、教育部重點人才計劃人選、國家宣傳文化系統(tǒng)“四個一批”人才、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國家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教育部“新世紀優(yōu)秀人才支持計劃”人選、中宣部宣傳思想文化青年英才、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省特級專家、省“萬人計劃”領軍人才、省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省宣傳文化系統(tǒng)“五個一批”人才、省“萬人計劃”青年拔尖人才、省“新世紀151人才工程”人選等省級以上人才160余人。另聘有100余名國內外知名專家、學者為兼職教授。
學校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寬口徑、厚基礎、強應用、個性化”高素質人才培養(yǎng)路徑,實施“財經×數智”“財經×科技”“財經+產業(yè)”人才培養(yǎng)模式改革,努力構建“學科融合、產教融合、科教融合”的新培養(yǎng)體系,著力提高人才自主培養(yǎng)質量。以大類人才培養(yǎng)為方向,實施專業(yè)準入準出制度,突出學生培養(yǎng)的自主性、選擇性,努力為“浙財金生”的成長成才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設有45個本科專業(yè),擁有1個國家級綜合改革試點專業(yè),4個國家特色專業(yè),20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yè)建設點、9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yè)建設點。擁有1個國家級教學團隊,4個省級教學團隊,2個省“黃大年式”教師團隊,14門國家級一流本科課程,218門省級一流本科課程,1門國家級課程思政示范課程,31門省級課程思政示范課程,1部首屆“全國優(yōu)秀教材獎”(高等教育類)教材,7部省“十二五”優(yōu)秀教材,44部省重點教材、21部省“十三五”新形態(tài)教材、31部省“十四五”“四新”重點教材,3項國家級教學成果獎,28項省級教學成果獎,11個省級以上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0個省級以上校外實踐教育基地,34個省級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1個“十四五”省級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yǎng)基地(經濟學),1個省級重點支持現代產業(yè)學院。

學校堅持把學科建設作為發(fā)展龍頭,大力加強學科和學位點建設。擁有應用經濟學、統(tǒng)計學等2個一級學科博士點,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理論經濟學、法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中國語言文學、外國語言文學、城鄉(xiāng)規(guī)劃學等10個一級學科碩士點,稅務、會計、資產評估、審計、公共管理、金融、保險、工商管理、國際商務、法律、應用統(tǒng)計、漢語國際教育、翻譯、社會工作、新聞與傳播、電子信息、工程管理、藝術等18個專業(yè)學位碩士點。應用經濟學為浙江省“登峰學科”,應用經濟學、統(tǒng)計學、工商管理學、公共管理學等4個學科為省一流學科(A類),法學、理論經濟學、中國語言文學、管理科學與工程等4個學科為省一流學科(B類)。
學校堅持把科研創(chuàng)新作為強校之路,不斷提高社會服務能力。擁有省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2個,省級2011協同創(chuàng)新中心2個,省新型重點專業(yè)智庫1個,省新型高校智庫3個,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基地1個,省級哲學社會科學實驗室1個,省高校高水平創(chuàng)新團隊3個。先后有4位教師的獨著或合著成果獲得孫冶方經濟科學獎。近年來,學校獲得省部級以上科研成果獎137項,承擔國家級科學研究項目571項、省部級科學研究項目1600余項,哲學社會科學類國家級科研項目立項數位居浙江省屬高校前列,眾多研究成果得到省部級以上領導的重要批示,為國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制定政策提供智力支持。與政府機構、行業(yè)協會和企事業(yè)單位深入開展戰(zhàn)略合作,大力加強政產學研協同創(chuàng)新,累計獲得校友和社會捐贈2億元。
學校堅持把開放辦學作為橋梁紐帶,不斷深化國際交流與合作。已與34個國家和地區(qū)的144所高校建立良好的校際關系,開展教師互派、學生互換、科研合作等國際交流,舉辦中加會計學本科教育項目、中美市場營銷本科教育項目、中英金融學本科教育項目以及中新應用金融學碩士學位教育項目4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1名外籍教師獲浙江省政府“西湖友誼獎”。留學生數量逐年增長,先后有70余個國家和地區(qū)的留學生來校學習。擁有浙江省最早的ACCA、CGA考試中心,被認證為ACCA白金級教育機構。
浙江財經大學秉承“進德修業(yè),與時偕行”的校訓,踐行“明德篤學,經邦濟世,崇實創(chuàng)新,勇立潮頭”的浙財精神,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fā)展培養(yǎng)了20余萬名各級各類高素質人才,被譽為浙江財稅干部的“黃埔軍?!?、會計師的搖籃、金融家的沃土、企業(yè)家的殿堂。學校正在大力實施“黨建領校、質量立校、人才興校、創(chuàng)新強校、文化榮校、校友名?!钡陌l(fā)展戰(zhàn)略,努力建設特色鮮明的一流財經大學。
浙江財經大學
數據截至2024年2月
浙江財經大學【 我的大學 】

一切就緒,只為與你相逢
想見你,曾在心底默念
已千千萬萬遍
靜待你,一切準備就緒
那是因你而綻放的校園
愿每個人對待大學生活能
溫柔以待,不負韶華

大學風光 · 1
我的大學 · 浙財大
九萬摶扶排羽翼,十年辛苦涉風塵 !
棠梨落雨 · 陌上花開

浙財精神:明德篤學 經邦濟世 崇實創(chuàng)新 勇立潮頭
“明德篤學”,“明德”出自《禮記·大學》: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于至善?!昂V學”出自《論語·泰伯》:篤信好學,守死善道。體現學校師生弘揚高尚德行、嚴謹治學治教的境界,展現優(yōu)良的學風、教風、作風。

大學風光 · 2
我的大學 · 浙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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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財精神:明德篤學 經邦濟世 崇實創(chuàng)新 勇立潮頭
“經邦濟世”意為治理天下,救濟百姓,也是儒家文化“修、齊、治、平”中“治國、平天下”之意。既體現學校財經類特色,也寓意師生以自身所學為國家經濟社會發(fā)展作出積極貢獻的價值追求。

大學風光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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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財精神:明德篤學 經邦濟世 崇實創(chuàng)新 勇立潮頭
“崇實創(chuàng)新”,既體現了學校發(fā)展歷程中,師生以校為家、齊心協力、克難攻堅、崇尚實際的精神,也展現了孜孜不倦,創(chuàng)新發(fā)展的精神,是對學校人文情懷的高度概括。

大學風光 · 4
我的大學 · 浙財大
九萬摶扶排羽翼,十年辛苦涉風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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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財精神:明德篤學 經邦濟世 崇實創(chuàng)新 勇立潮頭
“勇立潮頭”,既秉承了浙江精神,體現明顯的地域特色,又寓意學校勇于站在時代和改革的前沿,契合學校中長期發(fā)展目標,體現不斷超越自我的決心和勇氣。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等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結合浙江財經大學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4年浙江財經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浙江財經大學。
第六條 學校國標代碼:11482,浙江省代碼:0016。
第七條 學校簡介:浙江財經大學坐落在素有“人間天堂”美譽的浙江省杭州市,是一所以經濟、管理學科為主體,經、管、文、法、理、工、藝、哲等多學科協調發(fā)展的財經類高校,為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浙江省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薪酬指數全國百強高校。學校具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授予權和外國留學生、港澳臺學生招生權,擁有一級學科博士點2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0個,專業(yè)學位碩士點18個;設有45個本科專業(yè),其中20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yè)建設點、9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yè)建設點,省級及以上專業(yè)占全校專業(yè)的64%。學校圍繞“建設特色鮮明的一流財經大學”目標,始終堅持把人才培養(yǎng)作為中心工作,已成為浙江省財經類高級專門人才的重要培養(yǎng)基地,被譽為浙江財稅干部的“黃埔軍校”、會計師的搖籃、金融家的沃土、企業(yè)家的殿堂。
第八條 就學地點: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qū)學源街18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宜作出決策。
第十條 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紀檢監(jiān)察室對“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實施全過程監(jiān)督。
第四章 計劃與報名
第十二條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總計劃數為400名。學校將招生專業(yè)(類)分為A組、B組、C組三個組別,考生只能選報其中一個組別,不能兼報。具體招生專業(yè)(類)計劃如下表:
報考組別 |
專業(yè)(類)名稱 |
選考科目范圍 |
計劃 |
---|---|---|---|
A組 |
財政學類(財政學、稅收學) |
不限 |
20 |
公共管理類(勞動與社會保障、土地資源管理、行政管理、城市管理) |
不限 |
20 |
|
城鄉(xiāng)規(guī)劃 |
不限 |
10 |
|
會計學 |
不限 |
10 |
|
財務管理 |
不限 |
10 |
|
審計學 |
不限 |
10 |
|
金融學 |
不限 |
10 |
|
投資學 |
不限 |
10 |
|
工商管理類(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供應鏈管理) |
不限 |
25 |
|
電子商務 |
不限 |
10 |
|
經濟與貿易類(國際經濟與貿易、經濟學) |
不限 |
30 |
|
法學 |
不限 |
10 |
|
社會工作 |
不限 |
15 |
|
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商務英語、日語) |
不限 |
30 |
|
漢語言文學 |
不限 |
10 |
|
新聞傳播學類(廣告學、網絡與新媒體) |
不限 |
20 |
|
A組小計 |
250 |
||
B組 |
金融科技 |
物理 |
10 |
金融工程 |
物理 |
10 |
|
數字經濟 |
物理 |
10 |
|
工程管理 |
物理 |
15 |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tǒng) |
物理 |
10 |
|
計算機類(人工智能、軟件工程)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15 |
|
應用統(tǒng)計學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10 |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10 |
|
經濟統(tǒng)計學 |
物理 |
10 |
|
金融數學 |
物理 |
10 |
|
B組小計 |
110 |
||
C組 |
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 |
不限 |
25 |
市場營銷(中外合作辦學) |
不限 |
15 |
|
C組小計 |
40 |
||
總計 |
400 |
||
注: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在規(guī)定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yè)畢業(yè)(學位)要求者,頒發(fā)我校本科學歷、學士學位證書。選擇申請赴國外學習,符合合作大學學位授予要求的,可同時獲得相應合作大學學士學位。 |
第十三條 報名條件
已參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P等)以上(含),所有學業(yè)水平考試科目均須合格,且達到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考。我校認可往屆生的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等級,其中新高考改革前往屆生的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項等級對應分數取平均分作為技術科目學考成績,自選綜合不計分。學業(yè)水平考試折算成績滿分為150分,其中A等計15分,B等計9分,C等計3分,D等及以下不計分。
1.報考A組和B組: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分數達到100分及以上者。
2.報考C組: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分數達到85分及以上者。
3.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折算未達到上述報考組別要求,若符合學科競賽類、語言文學類、藝術特長類、體育特長類等專項條件(符合專項條件的獎項、等級等要求詳見報名系統(tǒng))之一者,在低于報考組別規(guī)定折算成績15分以內者(即A組和B組要求85分及以上,C組要求70分及以上)可申請報考。
第十四條 報名方式
1.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登錄浙江財經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tǒng)(網址:http://swyt.zufe.edu.cn),根據網上提示完成各環(huán)節(jié)報名事項,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tǒng)自動生成《浙江財經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后打印。
2.以下申報材料拍成照片或掃描成圖片(須為jpg,gif格式)在報名系統(tǒng)指定欄目提交,考生在上傳申請材料圖片時須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
(1)《浙江財經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系統(tǒng)打印后加蓋所在高中學?;蚪虅詹块T公章);
(2)身份證原件正、反面;
(3)符合專項條件的證書原件;
(4)體育特長類以團體項目參賽的須提供主力隊員證明。
3.符合專項條件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證書材料復印件經所在中學審核蓋章后,以中國郵政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qū)學源街18號浙江財經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其他考生材料不需要郵寄。
第五章 選拔程序
第十五條 材料評審
學校對符合報名條件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評審,評審根據考生的學業(yè)水平考試折算成績、專項條件及參考中學階段綜合表現,確定獲得我校綜合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
1.符合報名條件且無專項條件的考生,學校按照各報考組別招生計劃1:8的比例確定獲得綜合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若學業(yè)水平考試折算成績相同,其入圍優(yōu)先次序如下:依據語文和數學學考折算合計成績,高者優(yōu)先;若語文和數學學考折算合計成績相同,則依據外語學考折算成績,高者優(yōu)先;若以上都相同,則參考中學階段品德表現、運動健康、藝術素養(yǎng)、創(chuàng)新實踐四方面情況,A等個數多者優(yōu)先。若以上都相同,則入圍優(yōu)先權視為一致。
2.符合報名條件且有專項條件的考生,直接獲得綜合測試資格,不占各報考組別綜合測試資格人數的比例。
第十六條 綜合測試
綜合測試主要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專業(yè)素養(yǎng)和學習潛質等,采用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300分。
學校根據綜合測試成績,按照各報考組別招生計劃數的8倍確定綜合測試入圍考生名單(含符合專項條件考生)。如報考組別實考人數不足招生計劃數的8倍,則該報考組別考生綜合測試全部入圍。考生可通過“三位一體”報名系統(tǒng)查詢綜合測試成績。
第十七條 綜合測試入圍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六章 重要時間安排
第十八條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3月4日上午9:00至3月14日中午12:00;
2.專項證書材料復印件郵寄:3月15日前(以寄出地郵戳為準);
3.材料評審:3月16日—3月28日;
4.材料評審結果查詢、網上繳費:3月29日9:00—4月6日12:00(逾期未繳費的考生作放棄測試資格處理);
5.綜合測試通知書打印:4月7日—4月12日;
6.綜合測試:4月13日—14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7.綜合測試入圍名單公布及成績查詢:4月29日。
第七章 錄取辦法
第十九條 報考考生必須參加2024年高考報名和考試,考生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填報“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志愿。
考生須在五個院校志愿欄的第一志愿欄填寫我校志愿,所填專業(yè)(類)應為入圍報考組別內的專業(yè)(類),否則無效。未被我校錄取的,進入后續(xù)志愿的投檔程序。填報的專業(yè)(類)志愿須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專業(yè)(類)范圍內,專業(yè)(類)志愿和服從調劑專業(yè)(類)均須符合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條 對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占2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占20%,高考成績占60%)從高到低分類排序。即按“綜合成績(滿分750分)=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折算成滿分750分)×20%+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750分)×20%+高考總分(滿分750分)×60%”計算形成。
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測試成績、高考成績(同分則按照高考位次號排序)、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
第二十一條 專業(yè)(類)投檔辦法:學校按照報考組別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對進檔的考生按照計劃數1:1進行專業(yè)(類)投檔,志愿間不設級差分。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yè)(類)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yè)(類)調劑,學校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yè)(類)。如仍不足,則從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逐一擇優(yōu)錄取至未完成的專業(yè)(類),直至滿額。
第二十二條 若報考組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達到該報考組別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該報考組別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第八章 入學復查、收費標準等事項
第二十三條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對考生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正式學籍。
第二十四條 通過材料評審的考生按規(guī)定收取報考費,標準為140元/人,未通過材料評審的考生免收報考費。
第二十五條 通過“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學生的學費、住宿費等與我校高考統(tǒng)招錄取的學生費用一致。
第二十六條 通過“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學生與高考統(tǒng)招錄取的學生享有同等的校內政策。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如遇重大突發(fā)情況,學校將視情況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yōu)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guī)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將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在報名階段發(fā)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fā)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九條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杭州市錢塘區(qū)下沙高教園區(qū)學源街18號浙江財經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10018
聯系電話:0571-87557480、87557456
傳真號碼:0571-89878890
電子郵箱:zsb@zufe.edu.cn
紀檢監(jiān)察室電話:0571-87557163
招生主頁:http://zs.zufe.edu.cn
報名網址:http://swyt.zufe.edu.cn
招生工作辦公室
2024年3月2日
學院 |
專業(yè)大類 |
所含專業(yè) |
浙江省 |
三位一體 |
選考科目 |
---|---|---|---|---|---|
普通類 |
提前段 |
||||
財政稅務學院 |
財政學類 |
財政學 |
230 |
30 |
不限 |
稅收學 |
|||||
公共管理學院 |
公共管理類 |
勞動與社會保障 |
15 |
25 |
不限 |
土地資源管理 |
|||||
行政管理 |
|||||
城市管理 |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
工程管理 |
8 |
15 |
物理 |
|
建筑類 |
城鄉(xiāng)規(guī)劃 |
28 |
15 |
物理、生物、地理 |
|
會計學院 |
會計學(實驗班) |
50 |
|
不限 |
|
工商管理類(財會類) |
會計學 |
366 |
40 |
不限 |
|
財務管理 |
|||||
審計學 |
|||||
資產評估 |
|||||
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 |
60 |
10 |
不限 |
||
金融學院 |
金融學(卓越人才創(chuàng)新班) |
50 |
|
不限 |
|
金融學類 |
金融學 |
177 |
30 |
不限 |
|
信用管理 |
|||||
金融工程 |
|||||
保險學 |
|||||
投資學 |
|||||
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 |
50 |
10 |
不限 |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商管理類 |
工商管理 |
147 |
30 |
不限 |
人力資源管理 |
|||||
市場營銷 |
|||||
供應鏈管理 |
|||||
市場營銷(中外合作辦學) |
6 |
10 |
不限 |
||
信息管理與人工智能學院 |
計算機類 |
人工智能 |
180 |
25 |
物理 |
軟件工程 |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tǒng) |
|||||
電子商務類 |
電子商務 |
32 |
10 |
物理、化學、地理 |
|
經濟學院 |
經濟與貿易類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250 |
30 |
不限 |
經濟學 |
|||||
數字經濟 |
|||||
法學院 |
法學 |
109 |
20 |
不限 |
|
社會工作 |
21 |
不限 |
|||
外國語學院 |
外國語言文學類 |
英語 |
70 |
30 |
不限 |
日語 |
|||||
商務英語 |
|||||
數據科學學院 |
統(tǒng)計學類 |
經濟統(tǒng)計學 |
157 |
20 |
物理、化學、生物 |
應用統(tǒng)計學 |
|||||
金融數學 |
|||||
計算機類(大數據)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62 |
15 |
物理 |
|
人文與傳播學院 |
漢語言文學 |
12 |
15 |
不限 |
|
新聞傳播學類 |
廣告學 |
53 |
20 |
不限 |
|
網絡與新媒體 |
|||||
藝術學院 |
視覺傳達設計 |
46 |
|
不限 |
|
環(huán)境設計 |
44 |
|
不限 |
||
美術學類 |
攝影 |
110 |
|
不限 |
|
美術學 |
|||||
盈陽金融科技學院 |
金融工程(金融科創(chuàng)) |
34 |
|
不限 |
|
金融數學(金融科創(chuàng)) |
34 |
|
物理、化學、生物 |
||
金融科技 |
34 |
|
不限 |
||
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計劃 |
44 |
|
|
||
浙江省地方專項計劃 |
36 |
|
|
||
總 計 |
2515 |
400 |
|
注:如與省考試院公布計劃不一致,以省考試院公布的計劃為準。
招生工作辦公室
2023年6月22日
招生工作辦公室
2023年11月3日
浙江財經大學院系專業(yè)一覽表 |
||
---|---|---|
學院 |
專業(yè)大類 |
所含專業(yè) |
浙江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 |
財政學類 |
財政學 |
稅收學 |
||
浙江財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MPA學院) |
公共管理類 |
勞動與社會保障 |
土地資源管理 |
||
行政管理 |
||
城市管理 |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
工程管理 |
|
建筑類 |
城鄉(xiāng)規(guī)劃 |
|
浙江財經大學會計學院(MPAcc學院) |
會計學(實驗班) |
|
工商管理類(財會類) |
會計學 |
|
財務管理 |
||
審計學 |
||
資產評估 |
||
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 |
||
浙江財經大學金融學院 |
金融學(卓越人才創(chuàng)新班) |
|
金融學類 |
金融學 |
|
信用管理 |
||
金融工程 |
||
保險學 |
||
投資學 |
||
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 |
||
浙江財經大學工商管理學院(MBA學院) |
工商管理類 |
工商管理 |
人力資源管理 |
||
市場營銷 |
||
供應鏈管理 |
||
市場營銷(中外合作辦學) |
||
浙江財經大學信息管理與人工智能學院 |
計算機類 |
人工智能 |
軟件工程 |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tǒng) |
||
電子商務類 |
電子商務 |
|
浙江財經大學經濟學院 |
經濟與貿易類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經濟學 |
||
數字經濟 |
||
浙江財經大學法學院 |
法學 |
|
社會工作 |
||
浙江財經大學外國語學院 |
外國語言文學類 |
英語 |
日語 |
||
商務英語 |
||
浙江財經大學數據科學學院 |
統(tǒng)計學類 |
經濟統(tǒng)計學 |
應用統(tǒng)計學 |
||
金融數學 |
||
計算機類(大數據)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
浙江財經大學人文與傳播學院 |
漢語言文學 |
|
新聞傳播學類 |
廣告學 |
|
網絡與新媒體 |
||
浙江財經大學藝術學院 |
視覺傳達設計 |
|
環(huán)境設計 |
||
美術學類 |
攝影 |
|
美術學 |
||
浙江財經大學盈陽金融科技學院 |
金融工程(金融科創(chuàng)) |
|
金融數學(金融科創(chuàng)) |
||
金融科技 |
浙江財經大學教務處
2024年4月20日
學費標準:
學校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部門批文和有關規(guī)定進行收費管理。學校各專業(yè)(類)均實行學分制收費,按照標準進行預收,即財政學類、工商管理類(財會類)、建筑類6000元/學年,美術學類、設計學類9000元/學年,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市場營銷(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28800元/學年,其他專業(yè)(類)5300元/學年。
住宿費標準:
六人間1200元/學年、四人間1600元/學年
資助政策:
學校具有完善的獎助學金體系,設有“才苑獎學金”“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本科生攻讀名校研究生獎學金”等10余項各類獎學金,每年評選一次,獲獎面達40%以上。落實獎、勤、助、貸、補、減“六位一體”學生資助政策,覆蓋大學四年。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開通入學“綠色通道”。在校期間,學校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獲資助率達100%,學習成績優(yōu)異的受助學生每年最高可獲總計1.5萬元左右的獎助學金。
招生工作辦公室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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